税务知多点:了解农产品流转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方针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穷地区的“钱袋子”,一头连着城市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是社会力气参加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9月1日,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在北京发动,经过系列专项活动,安排发动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协助出售扶贫产品,推进扶贫工业融入全国大市场,引导贫穷大众经过劳作安稳增收。
在现行税收方针中,对促进农产品流转、支撑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给予一系列优惠方针扶持。今日,小编就带我们了解一下:农产品流转过程中纳税人能够享用的税收优惠方针。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含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量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选择、清洗、切分、暴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蔬菜的首要种类参照《蔬菜首要种类目录》履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转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1〕137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许切割的鲜肉、冷藏或许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安排。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含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别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转环节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75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含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运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一起运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运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买卖场地面积的份额确认征免房产税。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买卖的场所。农产品包含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分确认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2.享用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买卖供给服务的房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工作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文娱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买卖供给服务的房产,不属于优惠规模,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9〕12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含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运营农产品的土地,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对一起运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运用的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买卖场地面积的份额确认征免乡镇土地运用税。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买卖的场所。农产品包含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分确认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2.享用上述税收优惠的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买卖供给服务的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工作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文娱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买卖供给服务的土地,不属于优惠规模,应按规则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2号)
国家指定的收买部分与村民委员会、农人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买合同,免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