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粮油果蔬茶……安全保证全赖它!
要求食物运营者在购进食物时,有必要讨取并持有供货者出具的一致格局进货凭据的一项准则,
●“一票通”收据,由供货者出售食物时开具,一联作为购货者的进货凭据,用以制造进货台帐;一联作为供货者的销货凭据,用以制造销货台帐。
●“一票通”收据上要标明商品名称、标准、数量、供货日期、供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一起注明购货者对食物进货查看查验状况等内容。
●“一票通”收据记载和凭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清晰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物生产运营者在进货时未查验答应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许未按规则树立并恪守进货查验记载、出厂查验记载和出售记载准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依据《食物安全法》的规则,契合以下三个条件,运营者即便购进了不合格食物,也可免予处分:
☛食物运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职责,并树立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照实记载,并依法保存进货收据、食物生产运营答应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
有了“一票通”,我市各类食物就能够全面落实生产运营者的食物安全主体职责,一旦发现不合格食物,能够敏捷追根溯源,从源头上保证广阔顾客饮食安全。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顾客在购买食物时,自动索要购货凭据。在产生食物安全问题时,一方面以凭据为依据,保护本身权益;一方面经过凭据,协助监管部门追寻查源,及时查办违法违规行为,携手保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现在,我市“一票通”已掩盖悉数食物批发商,并推行到全市一切从事食物农产品运营的农贸市场和小食物店。